近日,睢寧法院訴調對接辦公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弟弟訴哥哥返還財產糾紛。

 

2006年初,弟弟從縣糧食局下崗,因生活困難經縣政府、縣城市管理局批準在縣八一路建一亭棚用于商業經營。該亭棚批建后弟弟還沒來及建設就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于是哥哥經弟弟同意建設了該亭棚并經營。現弟弟服刑期滿,稱當時口頭同意哥哥經營兩年,故要求哥哥返還該亭棚并支付一年的租金。而哥哥稱返還亭棚可以,但弟弟應返還建設亭棚所需的費用,且不同意給付租金。立案庭在接到該訴訟材料后,考慮到該糾紛雙方當事人的特殊關系,如果判決結案不僅傷害雙方的兄弟情,而且得不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于是立案庭把該案件轉入訴調對接辦公室由特邀調解員竇剛進行調解。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了解到該糾紛已經雙方所在的村委會、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多個部門多次協調,雙方的家庭也協商過,均未解決。這就給調解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如果該糾紛處理不好,很可能引起信訪,于是訴調對接辦公室的法官與調解員多次上門作調解工作,力爭辦法用盡,方法用完,對他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功夫不負有心人,最后弟弟不僅不要租金,還補償了哥哥建設亭棚的費用,兄弟倆達成協議,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