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市后白某鎮(zhèn)18歲男孩朱某因犯強奸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而事件的根源竟是兩個高中生之間不成熟的愛情。

 

朱某與小徐是高中同學(xué),在學(xué)校的日子里兩人情竇初開,漸漸從同學(xué)發(fā)展為戀人,幾個月相處后,小徐覺得朱某的性格和自己合不來,也是因為這種不成熟的愛情很快導(dǎo)致了小徐厭倦了與朱某的交往,便提出與朱某分手,朱某當(dāng)即拒絕。以后小徐總是躲著朱某,對朱某的幾次相約都避而不見,盡管屢次遭到拒絕,朱某仍然不死心不放棄,并開始經(jīng)常在學(xué)校和小徐回家的途中對其糾纏。在小徐同學(xué)的陪伴下,朱某很難接近小徐,眼見自己被甩是事實,在朋友面前拉不下臉的朱某決定趁機對小徐進行報復(fù)。20091024,朱某用事先偷配好的鑰匙開門進入徐某的家中,采取拖拽、壓倒、毆打、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對徐某實施了奸淫。20091112因徐某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而案發(fā),次日朱某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歸案。一段不成熟的戀情害了一個正值青春美妙的女孩,更是害了朱某自己陽光年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