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雖然簡陋生意卻異常紅火,經群眾舉報、警方突擊檢查后才發現,原來浴室容留了十多名賣淫女。23,蘇州相城區法院以容留賣淫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078月份,被告人徐某承包了一個舊浴室,由于資金緊張無力裝修,浴室設施陳舊、簡陋,又地處偏僻,所以開張后生意一直不景氣。到了200812月份,陸續有數名年輕女子經常出現,并在浴室客人休息室里從事賣淫活動。沒多久,浴室的生意竟漸漸有了起色,回頭客越來越多,營業額大幅提升。徐某得知這一情況后,不但沒有阻止,還與賣淫女們達成口頭協議,約定浴室在她們“工作”期間為她們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她們則每天向浴室繳納一定的場地使用費。此后,浴室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紅火,賣淫女也越聚越多,最多時達到十多名,賣淫活動也更加猖獗。20096月的一天下午,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后,經周密策劃,一舉端掉了這個賣淫窩點,現場抓獲正從事肉體交易的賣淫女、嫖客共20余名。徐某也在當天被警方抓獲,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在其經營的浴室內容留他人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容留賣淫罪,考慮到其認罪態度較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