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中院成功調處一起重大工傷案件
作者:楊波 發布時間:2010-02-03 瀏覽次數:389
市中院行政庭受理該案后,考慮到該案第三人許雪松目前處于植物人狀態,其家庭已經借外債為其維持治療,隨時面臨停藥的境地。而按照正常的工傷處理程序,有可能在一年后才能分期得到相關補償,該庭研究決定立即啟動庭內行政訴訟“系統和解機制”。首先通過組織三方當事人聽證并進行合議,查明該案認定工傷的結果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工傷認定決定書適用法律存在明顯錯誤,如果矛盾處理不及時極易進一步激化行政爭議。在此基礎上,承辦人立即擬定了及時解決資金緩解許雪松治療壓力,向新浦區勞動局指出行政行為適用法律不當的后果并提出司法建議的協調原則。經庭內預案合議程序,確定了“召開圓桌協調會,建議行政機關自行撤銷工傷認定決定,動員淮安辦事處一次性支付工傷補償款”的和解預案。預案確定后,該庭引入民間調解人參與協調,增加當事人的信任感。經了解,許雪松是南通人,按照當地風俗舅舅在家庭中能夠做主,承辦人即建議其舅舅作為代理人參與協調,得到積極回應。該庭會合三方當事人召開“圓桌協調會”,拉近行政機關與當事人的距離。新浦區勞動局充分聽取了當事人意見并釋明了相關法規,許雪松的代理人說明了家庭困難狀況,淮安辦事處解釋了其內部處理的意見,承辦法官提請爭議雙方從人性化角度多為受害人許雪松著想,求同存異,經過三次“圓桌協調會”,三方終于互相諒解,化解了對立情緒并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