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在一起歷時一年多的拆遷糾紛案件中的原告汪老先生,給濱湖法院送來一面錦旗,盛贊該案承辦法官在這起案件中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權系民情,對該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的和諧公平、公正高效的態度和作風給予了極高的贊揚和真摯的感謝。

 

事情追溯到20091月初,汪老先生和無錫市濱湖區某拆遷公司就其位于濱湖區團結二村的房屋拆遷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訂立了協議書,同時,拆遷公司向其承諾:如因政策改變引起拆遷補償標準的提高而使汪老先生家損失的,拆遷公司將按新標準全額給付拆遷補償差額。在汪老先生的帶動下,不少拆遷戶都與拆遷公司達成了拆遷協議。但時隔不久,汪老先生發現,在其后簽訂拆遷協議的住戶,獲得的補償款遠高過自己,于是,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汪老先生于2010111憤而起訴至我院。

 

承辦法官承接該案后,認真審查案卷,并根據該案的實際情況,幫助雙方分析各自的得與失,引導當事人共同尋求適宜的解決方法,經過三個多小時的開庭、調解、磋商,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了協議書,拆遷公司工作人員與汪老先生當場言和。汪老先生對法官在該案中表現出來的和諧司法、公正公平的態度深表感謝,特贈送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