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假“太歲” 非法獲利百萬元 8名被告最高獲刑10年多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1-12-27 瀏覽次數:1188
“太歲”,又稱為肉靈芝,據《本草綱目》等古籍記載,可食用可入藥,是十分稀有的可延年益壽的保健品,而且價格不菲。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網絡銷售假冒偽劣的“太歲”,騙取消費者錢財。近日,一起生產、銷售假“太歲”的案件在法槌聲中塵埃落定。
2019年7月,靖江市民高某在網店名為“發哥的小店”花2000余元購買了一個“太歲”,店鋪老板說其銷售的“太歲”是在深山里純天然生長的,至少有幾百年了,不僅可以泡水喝,還可以治療疑難雜癥,提高人體機能免疫力,還可以鎮宅辟邪。店鋪老板還發了網上關于“太歲”的文字介紹和與其他買家的聊天記錄給他看。
高某將“太歲”買回來泡水時卻發現,水中一股怪味,像是買到了假貨。于是,高某拿著“太歲”前往靖江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咨詢并申請鑒定,果不其然,里面含有聚乙烯醇,是工業膠水的主要原料,如果長期服用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經過靖江公安縝密偵查,最終抓獲“發哥的小店”實際經營人黃某,以及生產假“太歲”為黃某供貨的張某、王某等7人。
案件由靖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至靖江法院,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黃某向張某、王某等人收購“太歲”若干,陸續通過其淘寶網店“發哥的小店”向他人出售,未作任何專業檢驗的情況下,在網店網頁上粘貼虛假的檢測報告書,并向購買者宣稱其所銷售的“太歲”經機構檢測是“精選野生‘太歲’肉靈芝,純凈無污染”,可泡水喝或直接食用,對身體健康有好處等。經查,黃某銷售金額共計106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92萬余元。另查明,用于制作假“太歲”的工業膠水原料中含有可溶性重金屬鉛、鉻、砷,主要成分聚乙烯醇被列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公布的3類致癌物清單中。
最終,黃某等8名被告人都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黃某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07萬,其余7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十年一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62.5萬元至1.2萬元不等。8名被告人退出各自違法所得,上繳國庫。(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法官提醒:
天然“太歲”(肉靈芝)屬于稀缺物種,猶如鳳毛麟角般少見,并不容易得到,不要輕易購買網絡上和陌生人手中來路不明的“太歲”,所購“太歲”最好能請專業人員及時鑒定真偽,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