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東臺法院秉承“從嚴治院、公信立院、文化育院、人才興院、科技強院”戰略,大力推進基層基礎建設,有力促進了各項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先后榮獲全國優秀法院稱號,被省高院表彰為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和基層建設建設示范單位;作為全國唯一基層法院,在最高法院基層建設座談會上介紹經驗做法;綜合業績考評連續5年蟬聯鹽城基層法院第一。

 

一、提升“三種實力”,夯實基層基礎建設根基

 

(一)依托科技提升司法硬實力。加強信息化建設,以數字化助推審判,用信息化服務群眾。建成1個標準型科技法庭和11個簡約型科技法庭,在鹽城地區率先實現庭審影像、聲音、記錄的“三同步”傳輸。建立網上訴訟平臺,開展網上預約立案、網上開庭調解、網上信訪投訴;在全省首家開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務系統,方便當事人自助查詢案件信息。自主研發國內首個糾紛分流模塊,對糾紛進行科學、快捷分流,提升法官辦案效能。被省高院命名為首批“信息化促進司法規范化示范點”。

 

(二)依托文化提升司法軟實力。以精神文化為魂。大力弘揚“崇法致公,厚德為民”的院訓精神,引導干警做到“三遠離”:即遠離無知,不做不學無術者;遠離無識,不做急功近利者;遠離無賴,不做缺乏誠信者。以行為文化為鏡。積極爭創學習型法院,努力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近年來,全院每年在各級媒體上發表調研、信息、宣傳文章均超過1000篇。被確定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以制度文化為尺。倡導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將制度蘊涵的理念、價值與行為模式滲透到干警心靈。以物態文化為窗。打造以“法”為主題的百米文化長廊,展現法院文化的獨特魅力,引導干警和社會公眾尊崇法律,追求真善美。

 

(三)依托創新提升司法巧實力。充分發揮“省高院司法改革聯系點”的示范作用,扎實推進司法創新。強化對司法創新的引導和激勵,設立突出貢獻獎,評比創新功臣、創優功臣,以創新凝聚智慧的力量,催生更多的創意,推出更優的創舉。近年來,該院16次在全國、全省法院系統會議上介紹法院文化、訴訟服務、人才建設等工作經驗。去年7月,院主要領導受最高法院之邀做客新華網,介紹司法改革和創先爭優的經驗做法。作為全省政法系統唯一單位,被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確定為全省創先爭優重大典型。

 

二、構建“三項機制”,永續基層基礎建設動力

 

(一)構建能動司法新機制。建立多層次、動態性的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密切關注經濟結構調整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主動開展調研,適時提出司法建議,積極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建言獻策。扎實開展“法官進百企”活動,圍繞企業需求提供個性化、“菜單式”服務。主動策應沿海開發戰略,選派優秀法官常駐沿海經濟區巡回審判庭,“全天候”服務和保障沿海開發。僅去年,東臺市委主要領導就先后4次對法院服務大局的成效作出批示給予肯定。

 

(二)構建審判管理新機制。積極構建全面、全程、全員審判管理格局,促進審判工作均衡、良性發展。該院主要質效指標保持鹽城基層法院最優,多項指標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推行開放式管理。建立“四評”機制,即社會公眾評選知名法官、知名律師評析發改案件、專家學者評定精品案件、社會公眾評判法律文書。推行精細化管理。出臺《加強重大民商事案件審判管理的規定》,對涉及民生、民權等重大案件進行專項管理。推行激勵式管理。評比辦案之星、調解能手、服務之星,開展技能大比武、崗位大練兵活動,鼓勵干警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被表彰為全省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先進集體。

 

(三)構建人才建設新機制。人才引進上,近年來,共招錄南京大學、西南政法等知名院校畢業生46名,其中法學碩士10名。該院研究生法官比例已達23.5%人才培養上,啟動一帶一“引航工程”,成立青年法官研究會,發揮資深法官傳、幫、帶作用,促進年輕干警成長、成才。人才使用上,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用人機制,以實績論英雄,憑德才用干部。近年來,共有16名年輕干警走上中層領導崗位,48人(次)受省級以上表彰,涌現出以全省十佳法官喻赤為代表的一批先進典型。鹽城法院人才工作現場會在該院召開。

 

三、打造“三大品牌”,彰顯基層基礎建設成效

 

(一)打造訴訟服務品牌。秉承“司法有限,真情無限”理念,優化便民訴訟機制。建成全省規模最大、功能最全、力量最強的訴訟服務中心,設6大區域、16個節點、24名工作人員;同時在6個人民法庭設立訴訟服務站,上下聯動,內外協同,為群眾提供貼心、周到、便捷的“門診式”服務,實現了“八個有”: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約見有人排、咨詢有人答、上訴有人辦、執行有人促、糾紛有人解。省高院組織全省125家法院現場觀摩該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最高法院景漢朝副院長、江必新副院長、周澤民主任先后視察,對服務人文化、管理集約化、設施信息化、解紛一體化的訴訟服務“東臺模式”給予充分肯定。

 

(二)打造訴警對接品牌。基層糾紛面廣量大,法院與公安均面臨著案多人少的矛盾。該院將解決這一難題作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突破口,在全國法院首創訴警對接機制,有效整合“一庭兩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資源,合力化解矛盾糾紛。人民法庭、派出所處理糾紛時邀請或委托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調解,調解成功后由人民法庭進行司法確認。該機制2008年運行以來,已化解各類糾紛2860件,且無一件申請執行,無一件信訪投訴,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最高法院《工作信息》和《人民法院報》分別予以詳細介紹。

 

(三)打造法庭工作品牌。在地方黨委的全力支持下,深入推進“內涵型、功能型、規范型、現代型”人民法庭建設,筑牢服務“三農”的陣地。加強法庭基礎建設,全院6個法庭的物質裝備條件和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顯著改善,法庭庭長全部落實副科級。先后有3個法庭被表彰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2名庭長榮獲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稱號。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對贍養、鄰里等糾紛上門開庭,就地調解。近年來,該院人民法庭采用巡回方式審理各類案件3640余件,相關經驗做法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