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加強調解促和諧
作者:馬娟 發布時間:2007-10-22 瀏覽次數:899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立足于構建和諧社會,不斷拓展調解工作職能,積極開展以立案調解、訴前委托調解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調解模式,促進糾紛的非訴訟化解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該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從立案環節開始,將婚姻家庭類案件以及相鄰關系糾紛等案件作為重點對象,實現對糾紛的低成本、高效率、人性化解決。對該類案件的起訴,在立案前根據情況區別處理:如果糾紛顯著輕微的,由立案法官聯系對方當事人到場進行訴前調解,促成當事人和解而放棄起訴;如果糾紛較為普通的,則在充分釋明并征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暫不立案,而是將糾紛移送委托當地矛盾調解中心或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民調機構進行調解,該院定期與受委托機構溝通、聯系,掌握糾紛的處理情況;如果糾紛明顯復雜、尖銳,或者當事人堅持要求立案的,則立即為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保障當事人訴權。
此舉一出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維護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也減少了解決糾紛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