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一次庭審記錄
作者:梁永勝 發布時間:2013-12-06 瀏覽次數:2223
書記員的職責之一就是做好庭審記錄,現在是亞偉速錄,既快又準確,而在八、九十年代都是人工手記,一場庭審下來,腰酸背痛,有時還忙的手慌腳亂,特別是遇到方言更是不知所措,我始終難忘一次參加庭審記錄的情景。
庭審前我做了大量的準備,首先是閱卷,記清原、被告姓名地址、了解訴求及雙方爭議焦點,然后擬好庭審提綱交審判員審核,當時是糾問式庭審方式,最后把筆墨紙張、印泥備好,自己又認真的檢查幾遍,保證萬無一失。
這是一起離婚案件,剛開始一切按程序還很順利,都在準備之中,可是到了雙方辯論時,一下把我蒙著了,只見原告女方泣訴,“被告漚里不扣(方言:話少,不爽快),平時不肯做生虎(方言:農活),成天洋大二真(方言:漫不經心),就是做些也不太海(方言:沒能力),人家大忙他挺尸(方言:睡覺),一天到晚神姿武姿(方言:神氣的樣,貶義),還動手打人,我現在膀已彎在(方言:肘關節)還有傷,這個婚離定了。”被告男方辯解說:“全是胡大咧嚼(方言:胡說八道),生虎全是我做的,你成天神氣六谷(方言:神氣活現的樣子,貶義)在外充軍(方言:無目的,亂走),飯是燒的挖五嗒機(方言:臟兮兮的看的惡心),做些事也活抽千(方言:勉強),張家長、李家短瞎嚼舌頭(方言:亂講),你要好好的,能打你嗎?”雙方互不相讓,我聽的是目瞪口呆,無從下筆,審判員聽的正入神,明白雙方產生糾紛的原因后,示意休庭調解。
雖然案件最后調解和好,但留給我極深印象和教訓。作為一名基層法官,成天與最樸實的老百姓打交道,連他們的語言都聽不懂,怎能談上記錄呢?又怎么能與他們溝通并取得他們信任呢,我們怎么又要求他們全說普通話呢?
此后,我在下鄉辦案中,虛心請教審判員,多和老百姓接觸,注意收集方言,了解到全縣有四種方言,北片以淮腔為主,南片高郵腔,東片鹽阜腔,縣城所在地及周邊為本土腔,雖然腔調不一樣,但方言的意思差不多,許多方言解釋不清,只能意會。如“一嗒機”意思就是什么都不算,就這么多,在執行中用的最多。“不要推攀人”意思是不要得罪人,在調解中用的多。當你掌握了方言等于拿到了調解的鑰匙,老百姓信任你,它是我們聯系老百姓的一座橋梁,這不是和陳燕萍工作法一脈相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