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加強未成年幫教工作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8-16 瀏覽次數:953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注重加強了對判處緩、管、免的未成年人的監督、教育和管理工作。自去年以來,該院審結的未成年被告人53人,未出現一起重新犯罪現象。
一是注重判前教育。對判處緩刑、管制的案件,在判決前主動向有關單位和群眾進行有關法律和政策的宣傳,并開展家訪活動,促使父母加強對子女的家庭教育,使全社會都把關心、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當作自己義不容辭的職責。二是建立監護檔案。對判處緩、管、免的少年罪犯,向監護人發出《監管意見函》,自覺接受監護人對其在生活、交友等方面的監護,防止不良行為的發生。三是實行判后回訪。該院認真做好判后回訪工作,在回訪時聽取他們對判決的意見和建議,警示他們吸取教訓,遵紀守法,增強其悔過自新的信心和決心;勉勵他們好好進行自我改造;保證矯正對象不脫管不漏管,不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