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627,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孝現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20085月某日深夜,陳某騎車隨身攜帶剪刀、編織袋等物品,至啟東市惠萍鎮多戶農宅,采用拆雞舍、掀剪網條、剪電瓶連接線等手段竊得八戶農戶母雞24只,三輪車電瓶4只,經鑒定上述物品總價值1907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孝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