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識熱戀借貸 矛盾分手索款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04-22 瀏覽次數:938
本網鹽城訊:近日,射陽法院興橋法庭化解一起情侶間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李某從事個體經營,侍某系部隊軍人,2006年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同年年底侍某向其所在在部隊遞交結婚申請,并且得到部隊的認可。2007年初,侍某從部隊轉業回家,雙方感情不斷加深,得到雙方家庭認可后,雙方同居。侍某轉業回家暫無工作,李某便出資供侍某花銷,李某大量為侍某花銷心感不安,于李某便要求侍某立下欠據,侍某在李某的要求下,分別于在
庭審中,侍某對其中一筆4萬元借據不予認可,認為不是本人所寫,李某遂向射陽法院申請進行筆跡鑒定。2009年2月26日,射陽法院委托司法鑒定中心對爭議借據進行筆跡鑒定,該鑒定中心對爭議的欠條和侍君成提交的筆跡樣本進行比對檢驗,作出的結論為:爭議的欠條與提供的筆跡樣品為同一人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