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已于20071028經第十屆全國人民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0841日起施行。新沂法院采取四項舉措積極應對。

該院組織全院干警開展《民事訴訟法》學習活動,在理解修改《民事訴訟法》立法精神的基礎上,逐章、逐節、逐條學好具體條文,同時要求民庭、法庭和執行局結合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做好學習,提高每位干警的適用水平;2、針對《民事訴訟法》在再審、監督、執行等方面的變化,要求在立案、執行、文書改革、法律適用銜接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3、要求相關部門尤其是立案庭要印制好宣傳資料,及時向當事人發放,避免當事人因不知法律變化而損害訴訟權利;4、各審判業務庭結合審判實踐,進一步搞好公開審判,以案說法,使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了解民事訴訟法,進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