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下落不明 公告送達 法官耐心工作 案結事了
作者:朱元慶 何兵 發布時間:2007-08-07 瀏覽次數:1027
本網南通訊:
家住海門市天補鎮的唐某于今年8月分別向三廠鎮王某和常樂鎮張某借款4萬元,借款期滿后,被告未自覺履行。為此,兩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歸還借款。法院受理后,及時發送傳票,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但被告未到庭,經查其又不在家,且下落不明。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即作出公告送達。為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針對本案情況,承辦法官沒有就事論事,在公告發出后,仍積極想方設法尋找被告,在原告的配合下,終于獲悉被告已回家中。為避免被告再次外出,確保案件依法審理,該院采取急事急辦,特案特辦措施,承辦法官放棄星期天休息,依法開庭審理本案,在法官的耐心疏導下,被告表示愿意履行,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