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以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積極采取八項措施,全面強化和規范涉訴信訪工作,努力構建平訴息訪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在立案大廳設立專門的信訪工作室,配備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豐富處訪經驗的干警擔任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全院信訪工作。

二是實行院長、副院長、部門負責人輪流接訪制度。在堅持信訪工作室負責日常處訪工作的基礎上,對院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實行輪流接訪制度,確保每天都有一名中層以上領導接待信訪。

三是健全信訪臺帳登記。對信訪臺帳登記工作,堅持規范化管理,要求值班人員和信訪室工作人員要做好來信來訪的登記工作,對群眾反映強烈和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堅持逐項、逐案、逐人建立信訪臺帳。

四是堅持申訴復查聽證制度。申訴復查案件立案后,及時確定聽證日期,并將聽證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提前三日告知申訴人和被申訴人,使雙方當事人在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以便在聽證會上充分闡述自己的意見和理由。同時,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等列席聽證會,切實增強聽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申訴復查案件的息訴率。

五是構建“四位一體”信訪工作體系。確定涉訴信訪案件的承辦人為直接責任人, 所在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信訪工作室為專職責任人,院黨組為總責任人的全院信訪工作體系。

六是強化信訪工作責任考核,將信訪申訴率納入全院崗位目標責任考核,規定凡是出現涉訴信訪案件,由政治處會同立案庭、監察室根據信訪案件具體情況和影響大小,在崗位責任制考核中分別對責任人予以相應扣分,力爭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了信訪案件的發生。

七是創新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工作渠道。開通信訪熱線電話,建立預約接訪、上門接訪、節假日接訪等多項工作制度,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實現來訪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回音。

八是強化與黨委、政府、人大以及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聯系與溝通。堅持分工協作,信息共享,聯合處訪,形成了領導重視、群眾參與、上下聯動、橫向聯合的“大處訪”工作格局,確保每起信訪案件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