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祥:全面加強法官隊伍建設是踐行“三個至上”的根本要求
作者:沈永祥 發布時間:2009-12-28 瀏覽次數:1131
胡錦濤總書記在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時指出的“三個至上”,即“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之上”,集中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是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統一的集中體現,是新時期人民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胡錦濤總書記所提出的“三個至上”,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總結,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豐富和發展,體現了執政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理念,同黨的“為人民服務”、“三個有利于”、“三個代表”思想和理論是一脈相承、繼承發展的。堅持“三個至上”,不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而且是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朝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的時代航標,是新形勢下不斷開創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有力武器和根本保障。
結合溧水法院工作實際,我認為,堅定不移地實踐“三個至上”理論體系,從根本上是要全面加強法官隊伍建設,具體講就是要加強法官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司法能力建設和案件質量監控機制建設。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司法審判機關,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經濟市場化空間范圍的擴大,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對法院工作和法官隊伍的要求越來越高。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必須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兼備的高素質法官隊伍。
一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建設的基本任務。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反作用理論指出,意識是對物質世界的反映,又具有能動的反作用,是改造世界的物質力量。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法院思想政治建設的根本任務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武裝廣大干警頭腦,提高廣大干警的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增強抵制各種腐朽沒落思想侵蝕的能力,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地位觀。
二要牢固樹立六種司法理念。加強法官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要牢固樹立黨的領導理念,把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作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證,重大工作決策、部署、措施,及時向黨委、人大請示匯報,在黨委、人大的領導、監督和支持下,加強和改進法院的各項工作;要牢固樹立司法公正理念,公正是當今世界法治國家司法過程孜孜以求的、共同的最高目標,也是我國司法理念的核心和精髓,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必須以保障和實現司法公正為最高準則;要牢固樹立司法平等理念,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不斷提高平等適用法律的能力、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和平等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要牢固樹立司法高效理念,堅持“遲來的正義是非正義”的原則,高效、快捷地審理、執行案件,最大限度地發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要牢固樹立司法透明理念,認真落實審務公開制度,提高審判透明度和群眾知曉度,保障群眾對裁判過程、裁判理由和裁判結果的知情權;要牢固樹立司法文明理念,適應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要求,恪守司法理性和司法文明,依法協調各種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
三要正確處理六個重大關系。加強法官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要正確處理服務大局與依法審判的關系,緊緊圍繞保障和服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大局,保障政治、經濟、文化與和諧社會建設,立足于審判工作職能,嚴格、依法、文明司法,致力于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確保國家長治久安;要正確處理公正與效率的關系,牢固樹立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并重的意識,努力追求公正與效率的最佳結合,防止把二者割裂或對立起來;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保障民生的關系,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更加注重保障民生,通過司法手段保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正確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善于發現和分析新問題,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統籌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妥善處理好重大社會問題;要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的關系,合理運用打擊和保護兩種手段,維護穩定,構建和諧,促進發展;要正確處理案結與事了的關系,以案結事了作為判斷辦案效果的重要標準,改進審判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實現公正、高效、和諧司法。
二、加強司法能力建設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是鍛煉高素質法官隊伍的現實需要。從人民法院工作的角度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就是認識和把握司法規律,運用司法手段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條件和本領。
一要增強把握大局的能力。衡量人民法院辦案質量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法官在審判工作中要實現上述目標,必須具有把握大局的能力,這是國情使然,體質使然。首先要具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其次要全面了解大局,熟悉大局,掌握好大局對司法工作的需求,第三要主動把法院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考慮、去謀劃,及時調整法院工作部署,突出服務重點,提高服務水平,確保法院工作始終與大局工作同步、合拍,始終貼近大局,服從大局,服務大局。從實踐來看,也只有具備和發揮把握大局的能力,法院工作才會有生命力,工作空間才會更加開闊,裁判結果才會被社會所接受,背離工作大局孤立辦案、就案辦案,只能背離人民司法的性質和職能。
二要增強適用法律的能力。司法是從制度理性向實踐理性轉化的過程,要把不同的紛爭定格為具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把僵硬的、粗糙的法律條文適應千變萬化的、看似凌亂的社會生活現象,都要求法官必須掌握系統的法律知識,具有良好的法律功底,擁有相當的司法技術,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也就是具有嫻熟的適用法律能力。隨著經濟社會的深入發展和人際交往的日益頻繁,司法關注的領域越來越廣泛,大量糾紛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均需要司法來予以確認。由于社會生活的變幻莫測和錯綜復雜,要求法官處理具體案件時,必須以中立的立場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審視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作出明確、肯定的裁判結果。在針對個案時,法官還要兼顧相關社會價值,既要考慮社會安定和公平正義的需要,又要顧及社會效率和司法成本的需要,都要求法官必須具有較強的法律適用能力。
三要增強改革創新的能力。改革創新是法院工作發展的不竭動力,也是當代法官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具體而言,創新的實質就是圍繞法院“公正與效率”的世紀主題,以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為前提,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大膽探索法院工作的內在規律,使法院工作在適應基本規律的基礎上健康發展。法官只有具備較強的改革創新能力,才能賦予生硬的法律條文以新的生命,才能不斷促進法律系統的邏輯完善,才能創造性地開展審判工作,才能使法院工作充滿活力。
四要增強群眾工作的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是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是人民法院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新的形勢下,法院工作的專業性越來越強,司法任務越來越重,司法環境越來越復雜,政治性、敏感性對司法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提高司法能力,最核心的是增強群眾工作能力,因為無論審判還是執行,都要與群眾打交道,都要提高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組織群眾、引導群眾的本領。所以,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廣大干警群眾觀念的教育和群眾工作能力的培訓,特別注重加強廣大干警特別是領導干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正確認識和把握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特點,正確認識和把握處置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則,正確認識和把握群眾心理、社會心態,增強做好特殊狀態下群眾工作的能力。需要更加注重向社會學習、向群眾學習,通過深入走訪群眾、密切聯系群眾,真正了解群眾疾苦、掌握群眾心理,增進對群眾的感情,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實際本領。
五要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審判活動是法官代表國家懲罰犯罪、解決糾紛的活動,具有國家強制力和法律權威性,也只有法官保持清正廉潔的品行,才能代表國家行使好司法權力,才能保證裁決的結果最大限度地符合法律的本意,從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拒腐防變要求我們法官要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人們把法官比喻成公平正義的化身、良知的守護神,法官的任何不良行為,都會導致社會和公眾對法院公信力乃至社會公正產生懷疑。所以,既然選擇了法官職業,就應該犧牲自己的部分愛好,做到淡泊名利、深居簡出、甘于寂寞,維護法官中立和公正的形象。法官又是各種沖突的承受者,社會生活的復雜性和人性中固有的弱點經常將法院置于一種被誤解、受指責的位置,這更要求我們以寬大的胸懷和堅韌的毅力承受這種批評,盡力以獨立的人格魅力、高尚的職業道德、精良的職業能力和公正的裁判效果回應社會的批評和期望。
三、加強案件質量監控機制建設
強化案件質量管理、指導和監督,切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是人民法院加強隊伍建設的核心內容和應有之意。結合溧水法院的工作實踐,我們感到,完善案件質量監控機制建設,應將審判質量管理對象由部門轉別為全院每一個審判人員,管理主體由單一的審管辦擴展為以審委會為主體、其它庭室密切配合、全體審判人員共同參與,管理手段采取統一的指標考評和檔案管理,最終形成“全面監控、全員參與、全員考核、全員建檔”的互動式、多向度、立體化案件質量監控機制。
一要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制定完善的《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動態監督。主要是對立案、送達、保全、庭前調解、庭審、執行、案卷質量評查、歸檔等環節應當達到的標準作出具體規定,特別是要制定全方位的案件質量標準,不僅要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等一般指標細化分解為具體標準,就案件結案率、平均審限、二審維持率、改判發回率、再審改判率等制定具體的控制標準和管理規則,而且要把案結事了、調解率、上訪申訴率、提出司法建議等事關社會效果的因素納入其中,以規范化、理性化為目標,倡導高層次的質量標準,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同時建立完善各業務庭和每位法官的審判質量評價體系和經常性考核制度,堅持審判前、中、后動態監控,通過多渠道包括上級機關和領導批示、接待案件當事人來訪、處理群眾及當事人來信、調閱案件登記、回訪當事人、審理再審案件、聽取本院干警反映等,強化對案件質量的全過程監控。
二要完善審判監督糾錯機制。實行案件評查講評制度,對評查中發現某類問題比較集中的業務部門和審判人員進行講評,針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有關業務部門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堅持不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和從案件評查中檢驗整改效果,同時除對上述案件質量評查通報外,對庭審評議、回訪當事人、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定期通報。實行二審改判發回、再審改判發回案件逐案分析通報制度,強化審判責任追究,同時在逐案分析基礎上,歸納分類,統一分析,對一些共性或突出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必要的整改措施或建議,以促進案件質量效率的不斷提高。
三要完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案件質量監督和管理,必然呼喚建立全面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全面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至少應當包括法官職業業績、職業技能和職業形象三個部分。其中職業業績應當包括審判質量、數量、效率、效果以及其他貢獻,如司法建議、業績創新等。職業技能應當包括維護穩定能力、服務發展能力、促進和諧能力以及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能力、司法調研能力等。職業形象應當包括道德操守、紀律作風、司法理念、創新意識等。完善全面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要按照規范化、民主化、透明化的程序要求,確保對法官業績評價的科學、客觀、公正,同時建立完備的法官業績評價檔案,以法官業績評價檔案作為評優評先、職級晉升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