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質押收借款 不當得利判返還
作者:李曉東 發布時間:2009-12-04 瀏覽次數:596
法院經審理查明,
法院審理后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被告武術對原告程平不享有債權,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其從原告處獲得的29500元屬于不當得利,應予返還。蘇CAH107轎車為原告程平所有,案外人張強將不享有出質權的轎車“質押”給被告武術,是無效的民事行為,被告輕信張強所言,沒有向原告核實,自身亦有過錯。被告武術辯稱29500元是原告替案外人張強還款,原告予以否認,被告提供的證據也不能證明其主張。而且,張強的借條仍在被告武術手中,被告可另行向張強主張權利。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