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銅山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貪污案,某糧管所的正副所長同時落馬。

經審理查明,20047月間,被告人王某、季某結伙,利用分別擔任銅山縣某糧油管理所(國有企業)所長、副所長兼會計的職務之便,經預謀后,由時任銅山縣甲油管理所所長朱某(另案處理)為二人開據一張虛假支出197757元的收據,二人利用該收據入賬將銅山縣某糧油管理所197757元公款支出,在支付給朱某5萬元后,余款147757元被被告人王某、季某二人侵吞。其中被告人王某分得贓款80000元,被告人季某分得贓款67757元。案發后贓款147757元被全部追回。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季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結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