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司機交通肇事,車主和朋友幫助翻新車輛逃避罪責,結果三人同被判刑。近日,江蘇省銅山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肇事司機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分別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周某管制一年。

2008106凌晨2時許,陳某駕駛車主劉某的重型自卸貨車,沿305縣道由西向東行駛至18KM+180M處(張集礦附近)時,因注意力不集中,駛入道路左側與相向而行的一輛兩輪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上三人死亡,陳某駕車逃逸。車主劉某與其朋友周某得知車輛肇事后,積極協(xié)助陳某購買該車損壞的零部件并予以更換,維修及部分噴漆,并對肇事車輛進行洗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且肇事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劉某和周某,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