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隨著詐騙手段的層出不窮,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需要小心謹慎。近日,無錫南長法院就一起金融憑證詐騙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丁毅與夏凡是通過一個視頻聊天室認識的。聊QQ,打電話,半年的時間兩人就發生了關系。今年7月,丁約夏去常州玩,并在入住的賓館里向夏謊稱自己開車撞死人需要交律師費,想借點錢。為了進一步取得夏的信任,丁又購買了假的面額30萬元的中國建設銀行儲蓄特種存單交給夏,聲稱存折是定期的,提前拿錢出來太虧,先用它抵押。夏信以為真,便借給了其15000元。等到事后,夏仔細一想才察覺到事情的蹊蹺,方知自己上了當。

法院認為,丁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偽造的銀行存單這種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據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點評] 如今憑借銀行單據實施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事實上,只要對這些單據加以研究或者及時就近地向相關銀行咨詢,便可識別出真偽。當發生利益關系時,當事人需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