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執行 瀕危企業起死回生
作者:楊鵬 鄭加志 發布時間:2009-08-27 瀏覽次數:646
2009年3月,東臺法院受理了200多件涉及通泰公司的執行案件,總標的達700萬元。因這批案件涉及168名工人的工資,處理不擅很容易引發群體事件。承辦法官十分慎重,執行中經了解,通泰公司是一家資產過千萬的紡織企業,擁有500多名工人。經營狀況一向良好,是當地的利稅大戶。但去年的金融風暴中,作為紡織企業的通泰公司受到波及。不但欠下巨額債務,還拖欠了大量工人工資。雖然該公司有上千萬資產,但如果法院直接處置該公司資產抵償債務,則這家曾經紅火一時的紡織企業就只有倒閉一途。到時不但對當地經濟造成影響,500多失業工人更容易成為社會隱患。
因該案同時關系受金融風暴影響的困難企業和追討工資的弱勢群體。承辦法官認為不宜貿然處置該公司資產,將案件提交執行長聯席會討論。經聯席會研究,認為該案不能就案辦案。應當同時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此,承辦法官三次到通泰公司所在地新街鎮,與鎮政府、通泰公司、債權人及工人代表對這批執行案件如何處理進行會商。但因為通泰公司目前因缺少流動資金已停產,拖下去只會擴大損失。股東不想繼續經營,協商陷入僵局。就在這時候,經過法院和新街鎮政府的共同努力,原本要購買通泰公司的設備的買家,改變了主意,決定以參股的形式注資通泰公司。消息傳來,頓時打破僵局。通泰公司的的10多名股東中,除4人反對外,以絕對多數通過了履行方案。
隨著投資商的資金及時注入。瀕臨絕境的通泰公司恢復了運轉,500多名工人也擺脫了失業的危機。一場可能爆發的群體事件被消弭于無形。雖然這批系列案件的執行經過了近5個月時間,但執行法官不就案辦案,取得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得到新街鎮政府、眾多債權人及通泰公司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