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法析理 原被告勝敗皆服
作者:劉娟 發布時間:2009-08-18 瀏覽次數:610
本網徐州訊:徐州九里法院民一庭受理的原告于某訴被告劉某、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訴稱兩被告2008年借其11萬元,共拖欠其借款本息14余萬元。兩被告原系夫妻關系,劉某下落不明,經依法傳喚未到庭參訴,于某辯稱11萬元被劉某拿走,應由劉某自己承擔。雙方在庭審中各執一詞,案情復雜,當事人情緒對立,使調解工作陷入僵局。針對這種情況,孫銘庭長親自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在分管副院長丁德臣的精心指導下,正確適用證據規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法庭依法判決兩被告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連帶歸還原告借款11萬元、利息8250元、違約金22000元。由于法庭認定事實清楚,采納的證據充分確鑿,在判決書中把事說清,把理講透,適用法律準確,原、被告在宣判后均表示服判息訴,認為法庭判決事實清楚、判決公正,愿自覺履行其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