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謀取非法利益,浙江省溫嶺市三農民鋌而走險租來轎車無證非法購買、運輸卷煙。近日,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對被告人方后軍、方從峰、黃周到作出一審判決,三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各處罰金8萬元。

200811月,被告人方后軍、方從峰、黃周到為謀取非法利益,經過商議密謀欲偷偷購買、運輸卷煙以獲得高額報酬。他們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無煙草準運許可證等手續的情況下,租來一輛帕薩特轎車,在山東省菏澤市、魚臺縣購買利群、紅雙喜、中華牌等品牌價值16.4萬余元的卷煙,欲運回浙江省溫嶺市銷售。20081124下午2時許,三被告人駕車運輸卷煙途徑豐縣縣城東郊時,被豐縣煙草專賣局稽查人員當場依法查獲。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方后軍、方從峰、黃周到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購買、運輸國家專營的卷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于三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現較好,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法院遂酌情作出從輕處罰的緩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