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人性化執行穩妥處理一起矛盾極易激化的遷讓案件
作者: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7-21 瀏覽次數:672
本網南京訊:日前,南京下關法院穩妥執行一起房屋遷讓執行案件,果斷處置了被執行人的過激行為,順利執結案件并對善后工作進行了妥善安排。
1999年12月,南京五一機械廠與高某簽定《租房協議》1份,將坐落于四平路85?11號的房屋出租給高某使用,租期10年,年租金4.5萬元。協議簽定后,高某對承租房屋進行了改造,開辦了“四平浴室”。自2001年起至2007年7月,高某累計拖欠房租及水電費28萬余元。經五一機械廠起訴,下關法院于2007年11月判決解除雙方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高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遷出并給付所欠房租及水電費用。2008年5月,權利人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找被執行人做工作,其均拒絕搬遷,并表示要“拼命”。下關法院了解到高某一家三口原居住在多倫路,后拆遷,現三人均居住在浴室中,無其他住房,且高某之夫陳某因腿部疾病處于半癱瘓狀態。被執行人曾提出要求對方補償房屋改造及裝璜費用,但雖經法官多次釋明,其拒絕通過訴訟主張權利。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下關法院經多方協調,為被執行人一家爭取到了一套經濟適用房指標,并委托鑒定機構對租賃房屋中高某改造、添附部分進行了評估,價值8萬余元。同時,要求權利人為被執行人在附近承租了一套一樓的住房,準備了一處存放物品的庫房。但高某一家仍拒不遷出。下關法院經慎重研究,決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同時商請區建設局、四所村派出所等部門協助執行。
搬遷工作順利結束后,下關法院對行為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繼續做一家人的矛盾疏導工作。經過連續十多天的艱苦工作,高某一家已領取了安置房鑰匙和生活用品,目前情緒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