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關系糾紛具有當事人之間積怨較深、調解難度較大等特點,一直是法院民事審判實現案結事了所遇到的一大難點。近年來,高淳法院針對該類糾紛的特點,對已審結的案件積極開展專題調研,總結出五項經驗,通過確定解決糾紛的“衡平”支點,保證了上述糾紛的妥善解決。

一是現場勘驗、實地查看要做到。相鄰關系糾紛大多與建筑物等不動產有關,僅據當事人陳述和照片很難分清是非曲直。法官必須進行實地勘驗,畫出平面圖,積極與當事人及周圍群眾進行交流,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引發糾紛的現象、起因、矛盾的焦點有全盤了解,才能迅速厘清事實。

    二是善良習俗、風土人情要尊重。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前提下,對善良的風俗習慣予以重視,尊重人民群眾多年形成的滴水、散水、采光和巷道使用等習慣,融情理于法律,盡量使案件的處理符合人之常情和社會常理,平衡好各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三是情法教育、調解工作要到位。由于相鄰關系糾紛案件多是小事積怨引發,當事人訴前對立情緒比較嚴重,應先做好道德情感等教育疏導工作,讓當事人尊重、理解和容忍相鄰;同時加大調解力度,盡量利用每一個有利時機進行情理、法律教育,尤其是抓住庭前調解時機,及早幫助當事人解開矛盾的癥結,緩和對立情緒,盡量避免開庭審理,以防激化矛盾。

四是溝通交流、支持配合要重視。可與村委會、鎮司法所等部門建立相應的聯動機制,立案后及時與村委會交流了解爭議過程,調解時邀請聯合村委會及司法所同志共同參與,形成在法庭主導下,多方合作、及時溝通、密切配合的糾紛解決機制,共同妥善處理糾紛。

五是案結事了、促進和諧要注重。相鄰關系案件的當事人多為多年老鄰居,甚至有些還具有親屬關系,真正解決糾紛、促進鄰里團結和睦最為重要。但調解無效時,也應依法及時公正判決,避免矛盾進一步擴大。在判決時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注意執行的可操作性,將審判與普法教育相結合,確保當事人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