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當陌生人向你借用手機時,千萬要多個心眼。不然,很有可能你的手機轉眼間就成了騙子們的囊中之物。日前,宜興法院就對一名“手機騙子”以詐騙罪依法其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蔣某是一個無業游民,且前科多多,曾因盜竊、詐騙被法院判刑,但他屢教不改。2008118日刑滿釋放后,游手好閑的蔣某又開始了他的作案生涯。這回他把目光瞄準了別人的手機上。200810月至11月期間,蔣某先后在宜興、無錫、常州等地,在人群較多之處以借手機打電話或玩游戲為由,從他人處騙得各種型號的手機7只,贓物價值人民幣4982.2元。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以借用手機為名,騙取他人手機,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的騙子就是在火車站、醫院、歌舞廳等人員較多的地方,找一些婦女和老人作為騙取對象,善良的他們往往沒有設防,等到發覺不對時騙子已拿著手機溜之大吉。承辦法官提醒市民,在助人為樂的時候要多長一個心眼,不讓騙子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