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 “文明單位”創建顯成效
作者:周加亮 發布時間:2007-12-13 瀏覽次數:554
本網無錫訊:2007年,南長法院堅持開展“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在“江蘇省文明單位標兵”殊榮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加強“文明單位”創建工作,使法院文明創建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促進了法院各項工作和諧發展。
一是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注重班子建設,團結協作,作風正派,在四個文明建設中起表率作用;堅持做到“一把手抓兩手,一班人兩手抓”,黨政工團群策群力,齊抓共管;創建文明行業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要求、有措施,切實做到組織、制度、活動、經費四落實。班子連續四年被區委評為“好班子”。
二是審判質效顯著提高。制定《干警業績考評實施方案》,將崗位目標管理與審判質量效率有機地結合起來,確定審判效率、審判質量、案卷送評歸檔、信息錄入、申訴率及信訪工作等考核指標,進行定期考核,審判質量效率大幅度提高。
三是服務規范嚴謹有序。機構分布有指示牌,信訪立案有職責牌,辦公桌上有座位牌;實行“三制一式”,即審判公開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立案“一站式”服務;干警在開庭或接待當事人、外出執行公務時,一律穿法袍或著制服佩戴胸徽,執行公務時,必須出示執行公務證,履行告知義務。
四是創建活動豐富多彩。積極開展文明窗口、文明法庭、“辦案標兵崗”、“服務示范崗”等基礎創評活動,發揮志愿者隊伍作用,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開展“真情助困進萬家”活動,適時組織法律咨詢、結對共建、交通協勤等活動,并有組織地開展籃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各類文體活動,使全體干警在自覺參與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實,道德境界得到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