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維護社會的安定、祥和,高淳法院從源頭抓起,在立案工作中做到“五個強化”。

一是強化文明接待。對要求立案的當事人,做好受案前的釋法疏導工作,對于情緒比較急躁或文化程度不高、一時沖動而訴訟的,重點做好其立案前思想軟化或轉化工作,盡可能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途徑處理好糾紛。

二是強化訴訟指導。根據案由、案情向立案的當事人發放相應的訴訟須知、告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使其了解和掌握權利行使、義務承擔、舉證及舉證期限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引導當事人及時全面地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三是強化復查涉訴信訪工作。由專人具體負責信訪工作,并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對涉訴信訪案件逐件落實,下大力氣耐心細致地做好息訴服判工作。

四是強化司法為民意識。要求立案審查人員主動指導當事人準備好相關訴訟材料,盡可能一次性立案,盡量讓當事人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鐘,少犯一次難,方便群眾訴訟。

五是強化司法救助。嚴格執行新的訴訟收費辦法基礎上,對原告提供經濟困難證明的勞動爭議類案件,原則上不預收訴訟費。對經濟困難的其他當事人,依法辦理緩、減、免交訴訟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