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按照工作流程處理涉訴信訪案件效果好
作者:張明廣 發布時間:2007-09-25 瀏覽次數:742
本網鹽城訊:為了使涉訴信訪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努力實現信訪接待處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近日,濱海法院要求相關部門在處理涉訴信訪案件時務必嚴格按照工作流程進行操作,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一是笑臉迎接來訪人。 濱海法院規定接待群眾來訪做到“三聲四心”,即: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接待群眾熱心,聽取陳述細心,回答問題耐心,辦理事情誠心。堅持“聽好陳述”、“記好記錄”、“開好藥方”、 “做好工作”,根據來訪人反映的情況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規、政策,解決問題,因人而異疏導教育,使來訪者能心服口服。
二是預約接待來訪人。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預約接訪當事人制度。院領導預約接訪時,案件原承辦部門負責人、主審(執)法官、立案庭庭長、信訪工作人員均應到場參加。由院領導在現場有針對性地聽取來訪人申訴理由,提高接訪質量,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使涉訴信訪工作步入良性軌道。
三是到位接待來信人。 濱海法院處理群眾來信時,要求做到“情況了解到位”、 “法律運用到位”、 “教育疏導到位” 、“處理落實到位”,了解來信人的來信要求、目的,準確適用法律法規,引導來信人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對來信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生活確有困難的,協同政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一起幫助安排解決。 對不屬濱海法院受理范圍的告訴來信,登記后及時移內轉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來信人。
四是“四定”綁定責任人。該院實行定領導、定人員、定責任、定時限的“四定” 信訪責任制度,全面落實涉訴信訪工作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實行“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共同抓、各部門歸口抓、立案庭牽頭抓”的大信訪格局,建立信訪工作考核機制,將信訪工作納入崗位目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