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有效預防和減少涉老糾紛,新沂法院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有效舉措,大力改善立案環境,規范立案環節,加大宣傳力度,依法高效審理涉老案件充分維護老年的的合法權益。

一是改善維權環境加大宣傳力度。為從根本上改善維權環境,該院在開展送法下鄉、送法到戶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基礎上,每年定期走訪所轄各鄉鎮,與各鄉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結合,組織由各村主任、調解主任參加的法律知識培訓班,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對涉及贍養、析產、繼承等案件均作為重點課題進行講解和宣傳,使許多糾紛在成訴前得到化解,從而及時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采取“三優先”制度妥善解決老年人的實際問題。 結合老年人年老多病的實際情況,對涉老案件采取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對追索贍養費、撫養費、退休金等迫切需要得到法律及時保護的涉老案件,采取快立、快審、快結、快執,進一步縮短審理和執行期限。

三是積極給予司法救助。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援助,實行訴訟費的減、免、緩,確保其打得起官司。

四是創新審判方式。鑒于農村老人居住分散、遠離城鎮的特點,該院積極推行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審判方式,提高審判效率。審判人員改變過去“坐堂問案”的模式,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身體殘疾的當事人,法官深入老年人所在村莊、田間地頭等開辦巡回法庭,就地開庭審判,既增加了案件審理的透明度,又充分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