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各個黨支部和每個黨員工作上的獨立性,管理上的分散性。新形勢下如何抓好黨建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把學習教育作為新時期法院黨建工作的重中之重。 隨著依法治國和司法改革進程的加快,對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力的機關??人民法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針對這個特殊的群體,要始終堅持把黨員政治理論學習和理想、信念教育作為提高干警素質,樹立法官良好形象,實現司法公正的著力點,嚴密組織,狠抓落實。 要周密計劃合理安排。根據上級黨委和院黨組的整體工作部署,將學習教育活動的具體時段、題目、方法、要求、地點、組織形式、責任人等進一步細化明確。 積極貫徹學習《兩個條例》結合自身學習體會和法院實際開展大討論保證教育的內容落實。在抓好《黨章》、兩個《條例》學習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的同時,還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任務、不同程度的黨員隊伍思想變化,及時調整學習教育活動內容,積極開展向先進典型學習活動等方面內容 。

二要把組織建設作為新時期法院黨建工作的關鍵環節。加強法院黨的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是推動法院全面建設的關鍵環節。在工作中要健全組織,細化管理。根據院黨組抓機關黨建的部署和部門領導落實“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把黨支部建在庭上。結合法院工作實際,以黨支部為單位,積極探索在新形勢下開展黨員教育和機關黨建工作的新思路,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注重加強黨內監督,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特別是兩個《條例》頒布實施后,要認真組織學習,同時, 還要采取多種形式,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進行黨紀教育、警示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使廣大黨員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增強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廉潔自律、秉公執法的自覺性。針對個別黨員所犯的違紀違規錯誤,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及時研究,嚴肅處理,警示干警,教育黨員。

三要把開展活動作為新時期法院黨建工作的有效載體。要把開展各項活動既作為進一步鞏固法院在各項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的有效措施,又作為不斷加強和改進新時期法院黨的建設的有效載體。長流水、不斷線、活動經常、寓教于樂,不斷陶冶全體黨員的思想道德情操,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正氣氛圍,不斷強化全體黨員爭先創優意識和集體榮譽感,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要圍繞審判工作中心,進一步深化、細化思想政治工作,及時發現和有針對性地解決黨員隊伍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乃至家庭等方面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從而達到了溝通思想、加深了解、增進感情、化解矛盾,及時提醒,防徽杜漸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