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自省市法院組織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案件庭審專項活動以來,如東法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相關實施方案,精心篩選一批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群眾較為關注的重大案件邀請代表旁聽評議。

近日,隨著“4?15特大海難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劉松泉因犯有重大事故責任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6個月后,18位遇難者的三百余萬元死亡賠償問題則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如東法院就該系列案件開庭審理前,精心做好準備,將擬旁聽評議庭審案件的開庭時間、地點、合議庭成員及簡要案情提前向人大報告,積極爭取人大的支持。在81上午該案開庭時,該院還邀請了部分人大代表參與了庭審旁聽評議。庭審結束后,代表們還就本案審理中的問題向審判人員提出質詢,聽取了相應的說明,并對如何提高庭審質量、審案水平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本次評議共向人大代表的發放評議表12份,總評等次為優秀的共11份,良好為1份,對于此次庭審情況,人大代表紛紛表示,法院組織旁聽評議案件活動,增加了審判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增強了代表對法院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體現出法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積極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工作方針的主動性和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