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綁徒將罪惡雙手伸向中學生獲刑十余年
作者:麗琳 丁炯 發布時間:2007-06-22 瀏覽次數:1898
本網無錫訊:日前,無錫濱湖法院審結一起預謀綁架案,被告人李某、劉某、張某、錢某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經過密謀策劃后,在該市一新村附近,將未成年人王某綁架作為人質,向其父親勒索100萬元贖金。
四被告人為實施綁架對被害人家人進行跟蹤監視,并準備了一系列作案工具。案發當日,四被告人攜帶作案工具,乘坐面包車在該市一新村附近,將出門上學的王某綁架,后將其帶至該市一山上捆綁毆打,由被告人劉某、錢某、張某三人在山上看押,而后由被告人李某多次給其父親打電話以殺害王某相威脅,向其父親索要贖金人民幣100萬元,最后降至人民幣20萬元,并在指定地點取得贖金人民幣15萬元。次日凌晨,四被告等人先后被抓獲,從被告人李某處收繳扣押并發還被害人贓款人民幣11000元。被告人李某、劉某、張某、錢某無視國法,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未成年人作為人質,其行為業已觸犯刑律構成綁架罪,依法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十年、十二年及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