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法院給困難申請人送去執行救助資金
作者:楊維松 發布時間:2007-02-15 瀏覽次數:1949
為貫徹落實“司法為民”指導思想,進一步拓寬和延伸審判服務的渠道和效能,加大司法救濟力度,改進和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京口法院自2003年11月起,設立執行專項救助資金,用于救濟和資助社會弱勢群體或生產生活確有實際困難的執行案件申請人。3年來京口法院已向困難執行案件申請人發放救助資金40多人次。
近年來,少數執行案件特別是涉及“三費”、社會弱勢群體的特殊類型案件,在法院窮盡執行手段后,仍不能圓滿實現債權,不僅對社會安定團結、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了負面影響,也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人民法院的形象。為此,京口法院院采取財政預算安排一部分、全院干警捐助一部分、效益好的單位或企業自愿認捐一部分的辦法,專門設立一筆執行資金,用來解決特殊情形下執行案件申請人的“燃眉之急”和實際生活困難,緩減因此類案件難以執結而引發的社會矛盾。這一舉措,不僅體現了人民法院“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司法理念和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人文關懷,也必將在全社會進一步彰顯社會主義司法的為民性、親民性和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