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被執行人吳某從事水上運輸時,在上海市陸某經營的水上加油站加油,計欠陸某10000余元油款。2005年6月,吳某的運輸船被海輪撞沉,獲賠償款90余萬元,但吳某并未歸還陸某油款。2006年2月,陸某無奈訴至法院。在法庭上,吳某一口答應于二個月內付清。

沒想到,協議達成后,吳某并未爽快還款。陸某不得不向高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承辦法官電話與吳某聯系時,吳某一聽是法院執行人員,趕緊關上手機,很快連號碼也棄而不用了。承辦法官于是按吳某提供的地址找上吳的家門,沒料到,吳某的房屋陳舊,已長期無人居住。經了解,吳某已在縣城買房并搬走了,具體地址不詳。手機號碼換了,地址變了,執行一時陷入困境。

但執行法官并未氣餒,而是展開更加周密的調查。終于查到吳某于2005年11月在縣城某小區購買了房產,并有一輛索納塔轎車。當執行法官按查實的線索找到吳某住處時,吳某家門緊閉,任憑執行人員喊門均毫無回應。上午、中午、晚上,連續五、六次上門均無功而返。

為了拿下這一典型躲避執行的案件,近日執行法官決定提前至凌晨4點行動。當睡眼惺忪毫無防范的吳某,打開門看到似天而降的執行法官時,愣了半天才說話。待回過神后,吳某連聲稱自己愿意還款。在執行法官將吳某帶到法院進行嚴肅教育時,吳某家人即將執行款送到執行局。由于吳某認錯態度較誠懇,高淳法院未對其進一步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