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早晨,寒風陣陣,冬雨綿綿,整個蘇城都感受到冬的氣息。相城法院執行局的干警們卻在這樣的凜冬出擊,開展集中執行天網行動,嚴厲打擊老賴行為,給申請人的冬天帶來希望和溫暖。

被執行人季某租用房東一間門面開設桶裝水小賣部,租期至2018年,但其于2018年起就未支付租金,且到期后仍拒不搬出。房東起訴、案件進行執行程序后,其仍以在外送貨、與房東之間有其他糾紛等種種理由拒不遷出。期間,其在陽澄湖鎮的老家拆遷安置享有2套房產,但其卻將母親接到小賣部居住。

此前,相城法院多次通過張貼公告、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責令季某遷出,并下達拘留決定預通知書,季某均置若罔聞。

到達執行現場時,只有被執行人季某母親、80多歲的老太太在場,一直向法官哭訴。經聯系,季某女兒來到現場后,法官向其進行法律釋明,講清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最終,季某女兒說服奶奶一起配合法官工作,將家中物品搬出,該起案件順利執結,房屋交還申請人。

鑒于被執行人屢次拒不搬遷、規避執行的行為,法院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0000元。

今年以來,相城法院根據上級法院部署,重點圍繞“六穩”“六保”專項執行行動攻堅目標多次開展集中行動,對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懲治,充分發揮執行力量,嚴打規避行為,切實維護司法公正。下一階段,相城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執行職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