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三個優勢
作者:響水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11 瀏覽次數:867
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在司法局的協助下,從社會各階層聘請了51名特邀調解員,委托其單獨或者協助對案件進行調解,充分發揮他們三個方面獨特優勢,取得顯著成績。
一是專業優勢。調處糾紛不僅需要法律知識,還需要專業知識輔助,才能保證公正辦案。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醫生在損害賠償調解中,由于比法官更具專業知識,能夠更有效地說服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如原告王某與某公司工傷待遇爭議一案,雙方糾纏十余年,對立情緒很大。法官與工會特邀調解員分別從法律與職工維權的角度向當事人擺事實、講道理,讓他們了解工傷待遇的相關規定,分清各自的過錯和責任。經過法官和特邀調解員積極配合,雙方就工傷補助金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雙方均很滿意。再如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大部分案件都邀請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占結案總數的44%,平均審理天數僅為36天。
二是威望優勢。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案件本身并不復雜,原、被告之間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但雙方互不相讓,打的就是“爭口氣”官司。處理這類案件,如果邀請家族長者、單位領導同事來調解,發揮其對當事人雙方的影響力,就可以化干戈為玉帛,其效果是判決所不能達到的。2006年初,該院針對土地承包、合伙、借貸等糾紛以及農村婚姻家庭案件多發態勢,依托巡回審判點建設,在張集鄉從家族長者、種養協會負責人、民調主任中,首批聘請了12名農民特邀調解員,發揮其在群眾中威望優勢,委托他們對上述案件進行調解,一些案情簡單的案件,及時就能夠解決,案情復雜、審理難度大的糾紛,更是迎刃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據統計,目前該院經特邀調解員處理的案件,均以調解或者撤訴方式結案。
三是時間優勢。有些案件當事人離法院較遠,而且需要反復多次調解才能解決問題,由于案件數量多,法官審判壓力較大,在一個案件投放更多精力不太可能,而邀請當地特邀調解員就地進行調解,時間上就能夠有充分保證。黃圩鎮黃南居委會訴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87戶種植戶與王某就銀杏樹苗是否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王某盡未盡到技術輔導義務爭執不下。處理好這起案件需要到田頭農戶了解情況,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這是一個需要時間和精力的工作。為解決法官辦案受到時間制約的問題,承辦庭邀請該鎮特邀調解員就地參與處理,委托其厘清相關事實,拉近雙方的距離,充分發揮其可以隨時隨地調處紛爭的優勢。在特邀調解員的幫助下,經過2個月時間,該案最終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