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貶值拒絕提貨 反咬一口難逃義務
作者:莊莉琴 盧鳳 發布時間:2009-12-10 瀏覽次數:493
本網無錫訊:合同簽訂后,卻發現市場上鋼材的價格持續下跌,為避免損失,江陰某鋼材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去提貨,反而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近日,江陰人民法院對這起買賣合同貨款糾紛進行了調解,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原告江陰某鋼材銷售公司經調解,同意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義務,并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承辦法官在查明事實真相的基礎上,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尤其對鋼材公司負責人講明法理,進行教育,讓其認識到錯誤,主動表示愿意和金屬制品公司進行和解,繼續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遂達成了前述調解協議。
江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