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規范非訴案件執行,減輕非訴執行阻礙,邳州法院嚴把執行前、執行中、執行后三關:

一是嚴把執行前立案審查關。對于行政機關提供的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和相關的材料、依據等都由合議庭嚴格審查,同意立案受理的,填寫詳細的立案審批表,當天制作出裁定書并在兩天之內送達給當事人。

二是嚴把執行中案件中止、終結關。在執行中針對被執行人暫時無能力等客觀情況,符合中止、終結條件的案件依法中止;對中止的案件如果中止的條件喪失了依法及時恢復執行,對不符合中止標準的案件,嚴禁中止執行。

三是嚴把執行后回訪關。對執結的案件,由紀檢部門進行案件評查和回訪當事人,對執行方式、方法、違法、違紀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