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1124,揚州廣陵法院對全市涉案值最高一起的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等八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20083月間,被告人李某編寫了用于盜竊網絡游戲帳戶信息的木馬程序后,與張某在互聯網上以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價格分別出售給被告人張某某、陳某、蔣某等人,三人又通過戴某等人將木馬程序在互聯網上傳播,共獲取近數萬網游用戶的帳戶信息,并將賬戶內的游戲裝備、游戲幣等出售。被告人李某等八人通過制作、銷售、傳播計算機病毒程序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共非法獲利300多萬元。

1124,法院對這起全市最大的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件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