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2009年11月23日,四川省彭水縣的農民吳某在親友的賠同下,提著一面錦旗,揣著一份感激來到金壇法院執行局向承辦法官表達謝意。
吳某是四川省彭水縣來壇打工的農民,2007年10月到金壇某紡織有限公司打工,2008年12月24日吳在工作時不慎左眼受傷,住院37天,公司承擔了全部醫療費用。2009年3月6日吳被金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09年9月19日常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吳的傷殘程度進行了鑒定,認定為七級傷殘。2009年10月12日,吳向金壇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雙方達成仲裁調解協議,公司一次性支付吳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停薪期間工資、護理及伙食費、鑒定費、營養費等合計人民幣112000元。
2009年11月9日吳向金壇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開啟綠色通道,邊查財產,邊組織雙方當事人談話,其間被執行人試圖通過關系拖延履行期限,承辦法官迎難而上,積極主動上門,與被執行人的法人代表及其親屬交談,宣傳法律、政策,維穩形勢和法院執行工作任務,使公司放棄了拖延的想法,積極履行了確定義務,該案從受案到結案,前后僅用了8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