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  1014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刑事案件,這是濱湖法院實行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以來審理的首宗侵犯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件,標志著該院知識產權“立體式”司法保護機制正式啟動。這起案件也是無錫法院系統自實行知識產權審判“三審合一”制度以來審理的首宗知識產權一審刑事案件。

被告邱某某是一名外貿公司業務員,在接到國外客戶要求按樣生產注冊商標“REACHR(強生公司商標)和“Oral?BR(寶潔公司商標)牙刷并附樣品實物照片后,在明知“REACHR”和“Oral?BR是注冊商標的情況下,未審核客戶是否具備使用上述注冊商標的合法的權利證明證書,也未向公司領導如實匯報此事,隨后即以公司名義與客戶簽訂了牙刷出口銷售合同,最終確定銷售商標為“REACHR”的牙刷480000支、商標為“Oral?BR的牙刷600000支,總計1080000支,價值74100美元(折合人民幣529852.05元)。在組織生產后,于2008226日在上海海關申報出口時被查獲。

自今年71日實行知識產權審判“三審合一”后,濱湖法院結合實際,完善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機制。一是調整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優化人員結構。調整審判分工,將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納入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優化人員配備,由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審判人員組成專門的知識產權合議庭,分別負責承辦知識產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建立外部溝通、內部協調的良性運行機制。加強與檢察、公安、行政執法機關的外部溝通配合;建立與刑事、行政審判庭的良性協調,及時就有關案件程序、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協調,確保案件公正、高效審理,確保執法標準統一。

該案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已查清事實,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