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在“人民法官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不斷拓展訴調對接領域,踐行能動司法,努力形成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合力。近日,該院委托當地消費者委員會成功調處一起消費糾紛,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2009719,黃某在某超市以單價1.35元,共花費2.7元購買了兩盒火鍋調料回家食用。食用過程中,其發現其中一盒調料的包裝上沒有“QS”標志,另一盒調料的“QS”標志通過網絡查詢是沒有備案登記的。黃某認為超市銷售不合格商品,在其多次向超市方維權無果的情況下,一紙訴狀將該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方返還貨款2.7元,按照貨款的10倍支付賠償金27元,并要求超市方賠禮道歉。濱湖法院受理該案后,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積極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委托無錫市濱湖區消費者委員會對該案進行先行調解。94下午,黃某與超市方代理人經消協調解員近3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黃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訴。

這起糾紛圓滿解決的同時,也給濱湖法院帶來了一些啟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解決機制,對于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消協和法院實施訴調對接機制,吸納了法院程序規范、公信力強、法律效力高的特點,又結合了消委會調解案件的技巧和經驗,通過消協調解與司法調解的對接和互補,提高了消費者維權成功率。該院將進一步加強與非訴訟糾紛解決組織的對接,不斷完善委托與協助調解工作機制,從而提高訴調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