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戀愛關系遭女友父親反對,竟對準岳父痛下殺手。日前,銅山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5.

今年23 歲的被告人范某與鄰村女孩小劉已戀愛數年,但遭到女孩父親劉某的強烈反對,遂產生殺死劉某的念頭。20089112,被告人范某到劉某家房屋東側,與劉某相遇后,持事先準備的螺絲刀連續捅刺劉某上身頜部、頸部和胸部等部位,因劉某呼救并反抗,被告人范某殺人未能得逞,后在逃跑過程中被保安抓獲。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劉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發后,范某已賠償受害人劉某經濟損失8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因被害人干涉其婚姻自由且被告人范某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并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