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遭反對 竟殺準岳父
作者:陳琪 發布時間:2009-09-14 瀏覽次數:508
本網徐州訊:戀愛關系遭女友父親反對,竟對準岳父痛下殺手。日前,銅山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5年.
今年23 歲的被告人范某與鄰村女孩小劉已戀愛數年,但遭到女孩父親劉某的強烈反對,遂產生殺死劉某的念頭。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因被害人干涉其婚姻自由且被告人范某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并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