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因爭奪收割機勞動市場,將鄰居打成重傷,其父母帶兒子到處躲藏,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蘇省睢寧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三年又六個月;以窩藏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柳某某、王某、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八個月、七個月緩刑一年。

2008615,被告人柳某因爭奪收割機勞動市場與鄰居賈某發生糾紛,柳某持鐵棍毆打賈某及其家人,將賈某女兒打成重傷。被告人柳某的父母為使兒子逃避法律追究,變賣家產,帶著兒子潛逃至新疆一個月,又前往西安投奔親戚,一段時間后感覺西安也不安全,于是來到江都柳某的表哥張某處安頓。五個月后公安機關在張某處將被告人柳某抓獲,不久被告人柳某的父母及表哥張某也相繼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柳某某、王某、張某明知柳某是犯罪的人仍向其提供財物或提供隱藏處所,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均構成窩藏罪。鑒于被告人柳某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對各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