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濤:做優創新工程 為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戴濤 發布時間:2012-05-03 瀏覽次數:640
近年來,黨中央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高度重視并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此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作為沿海欠發達地區的基層法院,如何主動融入社會管理格局,找準參與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著力點,打造社會管理創新品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是擺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2012年東海縣法院將以縣委十一屆全體(擴大)會議和縣人大十六屆一次會議精神為指導,以“爭創一流法院”為目標,以“司法公信提升年”主題活動為契機,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化、精細化、品牌化建設,為貫徹落實縣委提出的“實現全面小康、沖刺全國百強”奮斗目標和“五大行動”計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做優“聯系企業”工程,助推經濟轉型升級。按照縣委提出的打造千億規模產業,推動創新型經濟大提速的攻堅行動要求,縣法院將進一步做好“聯系企業”工作,為重大工程項目招引、產業園區功能集聚和科技創新大突破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創新工作理念,做到聯系企業的常態化。堅持能動司法,克服將聯系企業作為法院的“危機應對”的權宜之計的思想,將其上升為法院服務經濟發展的“長效之策”,強化對企業的幫扶意識,開辟訴訟綠色通道,靈活執行涉企案件,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重大工程項目推進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和創業創新的法治氛圍。二是要強化組織保障,做到聯系企業的整體化。將聯系企業的“零打碎敲”轉變為“整體推進”,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協調、指導聯系企業活動,劃分責任片區,每個片區由1名黨組成員負責,指派庭長、資深法官到企業掛點服務,制定聯系企業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形成整體推進態勢。三是要改進工作方式,做到聯系企業的實效化。精選聯系企業,對重點在建項目、重點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型企業及暫時面臨困境但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建立領導班子、中層干部跟蹤聯系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發展的司法服務。加強信息研判,組織企業家座談會、交流會,深入企業走訪、掛點,找準企業生產經營、產業園區功能集聚、科技創新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和需要法院解決的司法難題,提高司法決策水平和服務企業的針對性、實效性,并通過調查報告、司法建議等形式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做優保障金融安全工程,化解發展金融風險。針對近幾年金融借款擔保類糾紛大幅增長態勢,我院在服務和保障金融安全方面摸索了一些創新做法,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服務和保障金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金融案件專項執行”工作小組和五個清理不良貸款工作小組,建立金融安全法律服務站。2008年以來,我院審(執)結金融借款、擔保類案件近萬件,涉案金融約3.6億元。2012年,我院在服務和保障金融安全方面突出“三性”:一是要增強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的主動性。與全縣金融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共商降壓金融風險,完善溝通合作的事宜,齊心協力落實縣委提出的“穩中求進、能快則快”的發展要求。二是要注重延伸職能,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的及時性。積極回應金融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及廣大群眾對金融糾紛快速、便捷、穩妥解決的司法關切。按照“注重調解、區別對待、先易后難、靈活執行”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加強金融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加強金融案件專項執行工作,提高債務人自動履行率和案件實際執結率,更好地實現金融債權、保障生產經營。進一步加強司法建議工作,促進金融部門內部管理及其監管工作,促進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提高全縣金融服務的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三是要加強訴調對接,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的實效性。多年來,我院在處理金融案件方面非常注重整合多方資源,合力化解糾紛。借助村(居)委會、村干部的力量積極開展“集中送達、集中審理、集中執行”工作,發揮銀行、國土、房產管理等部門協助執行的作用,提高執行聯動威懾力,還與金融部門、農民合作社、村鎮干部共同努力
,進村入戶,速調速結化解了一大批金融借款糾紛。2012年,我院將進一步加強金融糾紛方面的訴調對接工作:一是配齊配強隊伍。訴調對接工作由民三庭牽頭負責,除民三庭抽調一名資深法官專門負責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民二庭、民三庭、三個法庭的庭長均為金融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第一責任人。二是以3月底在中國銀行東海支行召開的“能動司法服務金融安全”專題座談會為契機,加強法院與金融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合作,建立健全相關訴調對接組織和制度機制,切實提高司法服務金融的水平。
做優服務“三農”工程,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三農”穩,天下安。在“實現全面小康,沖刺全國百強”決戰決勝之年,進一步加強司法服務“三農”工作,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意義重大、責任艱巨。一是要圍繞縣委提出的農業園區擴張行動,深入草莓、鮮切花、葡萄等現代高效農業示范基地,與基地建立、深化“和諧共建”的結對關系。采取訴前調解、巡回審理、判后答疑、定期回訪等方法,妥善化解農業園區建設、“農戶聯保”借款、農戶合作生產、農產品買賣、運輸等相關矛盾糾紛,貫徹落實好金融支農、科技強農、改革惠農的政策措施,為提升農業、富裕農民、繁榮農村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妥善審理涉及外派勞務糾紛,放大“海外就業”的富民成效。東海縣外派勞務市場發達,廣大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海外就業比較多,相關的法律糾紛比較多。我院將堅持能動司法,一方面,正確判析法律關系,妥善適用法律。對相關民事糾紛注重以調解的方式鈍化矛盾,及時兌現合法權益。對相關犯罪行為,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維護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另一方面,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司法建議工作。針對外派勞務公司準入、外派勞務合同簽訂、外派勞務人員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常見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向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進一步規范外派勞務市場行為,服務好外派勞務“東海鐵軍”品牌建設。三是要創新服務“三農”的形式。發揮人民法庭貼近“三農”的優勢,積極參與“和諧鄉鎮”共建,做好遠程立案、上門立案、預約開庭、巡回審判、判后回訪等工作,妥善處理農業承包、農村規劃和建房、宅基地爭議等糾紛,堅決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大力推進“三解三促”和大接訪活動常態化、規范化,提升工作作風,密切干群關系,提高涉訴群眾工作能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做優案件風險評估工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轄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征地、拆遷、工程建設、房產交易、勞動爭議等涉及人數多、利益面廣、社會影響大的社會矛盾糾紛涌入法院,處理不慎,極可能引發自殘、群體上訪、暴力抗法等事件。為有效應對快速增長的案件風險,去年我院研究出臺了《案件風險評估實施辦法》,制定了《重點案件風險評估信息表》,將十二種重點情形的案件風險評估分成較大風險、重大風險、特別重大風險。成立案件風險評估小組和辦公室,按照“全程、全面、全員”的要求,對提示的風險進行動態跟蹤評估,第一時間形成化解方案,確定責任人、責任庭室、化解期限,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2012年我院將在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案件風險評估:一是積極參與轄區重大工程項目的社會風險評估和風險處置工作。通過座談會、論證會、現場法律指導、司法建議等方式提供司法服務,幫助黨委政府預防和化解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管理、新農村建設中的社會風險,為落實“五大行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細化案件風險評估管理,提高案件風險識別、分析、監控和處置能力。對十二種重點情形進一步分解,對案件風險級別劃分進一步優化,對易出現風險的案件類型和風險處置策略進行歸納整理,確保案件風險“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三是細化落實風險責任,加大案件風險評估工作的通報考評,確保風險及時預防和化解。對于應當進行風險評估的案件,由于相關人員未及時提交進行評估的,根據《案件風險評估實施辦法》追究相關人員或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承辦法官對不按照規定進行風險評估,敷衍失職,嚴重不負責,化解風險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目前,東海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全縣人民正朝著實現全面小康,奮力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的目標奮斗。讓我們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開拓進取,激情奮斗,勇爭一流,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努力將東海建設成為全國優質產業集聚高地、華東休閑度假勝地、江蘇生態宜居福地和經濟欠發達縣域科學發展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