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意外身亡 怨偶平靜分手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09-07-14 瀏覽次數:575
本網鹽城訊:丈夫與妻子感情不和,丈夫訴訟要求與妻子離婚,妻子考慮小孩,堅決不同意離婚,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婚生小孩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妻子對婚姻徹底失去了信心,并訴訟要求與丈夫離婚。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進行了調解,并最終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
2003年4月,家住射陽縣興橋鎮某村的村民丁某與前夫離婚后,經人介紹與未婚男子董某相識戀愛,并于同年9月29日登記結婚。
庭審,射陽法院興橋法庭丁庭長通過分別談心、集中交心的方式,多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倍受打擊的原被告未能和好,但經過做調解工作,最終達成一致的離婚方案,并當庭簽訂了調解協議,對財產的部分當庭履行,一件特殊的離婚糾紛案最終得到了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