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622,只有初中文化的李玉蘭被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與李玉蘭同案被處刑的還有其丈夫孫齊。

接觸秘密

李玉蘭、孫齊夫婦40多歲,都在南京一家金箔廠工作。李是實驗室工人,孫是倉庫保管員。兩人在廠里工作多年,表現一般,生活平淡。2001年,金箔廠投資研制新型“烏金紙”生產技術。李玉蘭與同事趙小霞等人作為實驗室工人,被技術研發部門選中,協助參與研制工作。經過反復實驗操作,李玉蘭、趙小霞逐步掌握了生產過程中的部分技術要點。兩人暗暗記下了一些技術參數和生產方法。不久,項目研制成功,在行業內獲得了很高評價,被評為國家級秘密技術項目。

泄露秘密

參加研發小組,李玉蘭、趙小霞都被告知這次廠里開發研制的項目屬于國家秘密技術項目,必須嚴守紀律,不得泄露。廠里與小組成員一一簽定了保密協議。盡管李、趙掌握的只是一部分技術內容,但兩人仍不想放棄這條“生財之道”。20028月,已從單位內退的李玉蘭與孫齊、趙小霞商議,如何利用手里的技術賺點錢,改善改善兩家的經濟條件。三人商定,由李玉蘭、趙小霞負責提供技術,孫齊負責采購原料,悄悄開始了試制工作。李玉蘭、趙小霞把兩人分別掌握的一些原材料指標要求、生產技術要點寫在紙上,交給了孫齊。由于這項生產技術各個生產環節要求極高,而李玉蘭、趙小霞只掌握了部分內容,試制工作斷斷續續進行了很長時間,直到2007年方試制成功。

牟取利益

20079月,李玉蘭、孫齊夫婦另起爐灶,自己辦起了加工廠。為掩人耳目,兩人用親戚的名字在鄰縣的一個小鎮上,注冊成立了一家紙業加工廠,專門生產“烏金紙”對外銷售。盡管產量不大,買家也只是附近的一些從事金箔制作的個體戶,但由于這種新型烏金紙對金箔生產作用很大,因此很有些利潤空間。短短一年,孫氏夫婦的加工廠就賺了十幾萬。

罰當其罪

200810月,檢察機關接到舉報,李玉蘭、孫齊夫婦先后被采取強制措施,加工廠也被查封。法庭上,兩人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不僅退賠了全部贓款,并且提出將加工廠里剩余的原材料等物品交給金箔廠,因為“廠里用得著”,同時也彌補一點自己的過錯。經過審理,法院認定李玉蘭、孫齊均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綜合考量李玉蘭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因素,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而孫齊因曾盜賣倉庫里的一批金箔,還構成職務侵占罪,被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