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由于找不到債務人,急于索債的胡某兩兄弟糾集他人,竟將擔保人非法拘禁起來,毆打逼迫其還債。近日,胡某兩兄弟被無錫濱湖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胡家老大借錢給劉某后,由楊某做擔保。到期后,由于一直聯系不上劉某,今年22618時許,胡家老大伙同其胞弟并糾集寇某、郭某等人,以一起找楊某催討債款為由,將楊某帶到了胡家老大的租住處,這幫人對楊某拳打腳踢,逼迫其還債。20時許,又強行將楊某挾持至濱湖區某浴室306號房看管,并讓楊某用手機叫其家屬送錢來還債。直至次日7時許,楊某才被接警趕至現場的公安人員解救。

濱湖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胡某等人為索取債務結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處。

審理此案的法官提醒: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兒。但是,如果因為對方不還錢便采取暴力手段,就有可能演變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