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孩童玩耍摔傷 物業公司被訴判無責
作者:興園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478
本網鎮江訊:兩孩童比賽爬雕塑,一小孩不慎摔傷,其父母將對方監護人和物業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日前,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判決雙方監護人各承擔50%的責任,物業公司無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兩小孩玩危險游戲受傷,監護人應承擔監護不周的過錯責任。因為小張和小陳在玩耍中均沒有違規行為,雙方應根據公平責任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雕塑不在小區保安的視線范圍內,且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中沒有負責業主自身安全的條款,故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法院多次調解未果,判決小陳的監護人賠償1.2萬元,駁回小張父母的其他訴訟請求。